小学升级、重读、跳级政策规定

2016-10-25 13: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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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学教育:小学升级、重读、跳级政策规定

文章来源:金沙县教育科技局    发布时间: 2016-10-23 16:07


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,严禁接收六周岁以下的不足龄生入学(适龄儿童的周岁计算日期截止到8月31日)。义务教育阶段不允许留级,不提倡跳级。(《贵州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细则》第五章第24条)